業務范圍
業務范圍
(一)受職業健康司委托,承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有關工作;
(二)制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行規行約,開展行業自律;
(三)為國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及其科學技術的發展戰略、立法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
(四)為國家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行業發展的政策、規劃提出建議,促進產業發展;
(五)推進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宣傳教育培訓,編輯出版相關書刊資料;
(六)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技術交流和合作;
(七)圍繞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重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組織和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標準制修訂,向行業和企業提供咨詢和建議;
(八)維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專業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承辦政府或有關單位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