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分會網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網站(以下簡稱“網站”)的管理與維護,充分發揮網站信息平臺的作用,促進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分會(以下簡稱“分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信息交流與溝通,發揮網站在行業宣傳、自律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網站信息工作以對外宣傳、為行業服務為中心,堅持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網站管理部門和職責
第三條 分會綜合管理部負責網站日常管理維護,設有一名專職網站管理員,具體負責網站信息收集匯總、內容更新、信息發布、會員單位注冊管理、組織協調各部門等工作。
第四條 網站開發方負責網絡設備、網絡安全防范等應用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以及提供有關技術支持和保障,并定期對網站服務器數據進行備份。
第五條 網站管理員的職責
(一)落實網絡信息工作的有關規定,保證網站的內容屬實、信息合法。
(二)負責行業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以及編輯發布工作。
(三)組織協調分會其它部門提供新聞素材,及時發布分會各部門工作通知公告,報道分會工作最新動態。
(四)調動分會會員單位通訊員的積極性,及時向網站投稿,主動做好各單位的宣傳工作。
(五)及時整理上傳分會有關培訓班的培訓資料。
(六)負責分會會員單位注冊信息的審核管理,賬戶分配工作。
(七)及時收集網站留言信息,分類整理,及時上報領導并給予反饋。
(八)對網站有義務進行宣傳推廣,提高網站的知名度。
第三章 網站信息發布程序
第六條 信息來源
(一)信息報送。信息報送指分會各部門向網站管理部門報送各部門工作通知、工作動態等需要上傳的電子版文件。
(二)信息轉載。信息轉載是指網站管理員通過網站搜索系統從各有關單位網站、各新聞網站上搜索已發布的信息,經編輯直接轉載發布到本網站的相應欄目。
(三)會員投稿。會員投稿是指分會各會員單位通訊員通過分會指定電子信箱向網站投稿,提供本單位最新新聞、新技術應用等消息供網站審核選用,稿件統一以電子版形式發送。
(四)培訓課件。培訓課件指分會組織的有關培訓班的培訓資料,經授課老師本人同意后將課件PDF版本上傳網站,供大家下載學習。
第七條 信息審核
(一)分會各部門報送的通知公告類信息,必須經各部門負責人、分會領導審核簽字,經蓋章正式發文生效后方可在網站上發布。通訊類信息,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各部門提供的信息要準確、規范,電子版文件與發布文件內容保持一致,具有權威性、準確性、全面性和時效性,符合網站安全管理的規定。
(二)網上信息轉載由網站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必要時呈送上級領導審定,確保信息內容與網站密切相關,內容合法,符合轉載要求和規定,避免引起版權糾紛。
(三)會員單位投稿需各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對稿件的真實性、原創性負責,符合網站安全管理的規定。通訊類稿件,由分會網站管理員負責對稿件內容進行初審,網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稿件進行復審,必要時對文字進行加工,確認無誤后方可發布;學術性稿件,由分會網站管理部門負責整理,嚴格把關,確保信息質量,內容全面,能充分展現行業特點。
第八條 信息發布
(一)確保信息的準確性。上傳信息應注明信息來源,嚴格按照審核程序,對于來源不明、內容不確定的信息不予發布。
(二)確保信息的時效性。分會各部門、各會員單位應將最新信息及時報送,信息及時上傳網站。
(三)確保信息的適用性。網站信息應著重發布與分會工作和職業衛生行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具有專業特點的信息資源,達到讓公眾了解和使用的目的。
(四)保護原創信息的知識產權。對于原創信息,如培訓課件,首先需要征求原創者同意,然后按照要求將文件格式轉換為不可編輯的PDF狀態發布,并聲明不可轉載。
(五)網站“行業新聞”欄目達到每日更新,其它欄目根據信息類型、分會實際工作及時更新。
第九條 分會每年召開一次網站討論會議,研究網站欄目設置、頁面增減、版面更新、信息源開發、信息發布等有關事宜。分會主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參加。
第四章 網站安全管理
第十條 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發布信息或更改網站頁面版式及內容。
第十一條 網站用戶和密碼由網站管理員負責控制,不得向分會以外任何部門或個人泄漏,網站密碼每三個月更換一次。
第十二條 網站用戶的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泄露用戶的個人隱私和用戶機密。
第十三條 網站管理員若發現網站被病毒、黑客襲擊或發現網站運行不正常,應及時向網站開發方報告,由網站開發方負責處理。
第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在網站上發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泄露國家機密、有損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以及不道德的信息和言論。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利用網站傳播反動、淫穢、賭博、暴力、恐怖等信息。
第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在網站上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第十七條 網站管理員應按本制度及時對網站進行管理、維護與更新。
第五章 網站監管
第十八條 網站受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的監督指導。
第十九條 網站信息若發布有誤,應立即刪除,造成不良影響,應及時挽回。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分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